大禹節水集團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編輯: 更新于:2017年4月7日 閱讀量: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詳情及獨立董事意見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該議案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此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公司《關于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全體董事認為《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等法律、 法規的相關要求,如實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違法違規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該議案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審議通過公司《2016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通過自查,公司現有內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并得到有效執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國有關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及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提供保證,能夠為公司防范風險、規范運作提供保障,極大地推動了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對本報告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本報告詳情及獨立董事意見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該議案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審議通過《關于續聘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公司已聘請其為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該公司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能按時為公司出具各項專業報告且報告內容客觀、公正。經公司審計委員會提案,公司決定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
對本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詳情及獨立董事意見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該議案表決結果: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此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2016年度述職報告》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萬紅波先生、馮濤先生、趙新民先生分別向董事會遞交了《獨立董事2016年度述職報告》,并將在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上述職。述職報告詳情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