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公告ANNOUNCEMENT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風險提示:
1、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接全資子公司甘肅大禹節水(酒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酒泉公司”)告知:酒泉公司與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簽署了《增資協議書》,就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以2000萬元人民幣,按1.42元/股認購酒泉公司1408.45萬股股本事項達成合作意向;近日,根據先前簽署的《增資協議書》,此筆股份認購款已經劃轉至酒泉公司賬戶。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向酒泉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增加酒泉公司注冊資本,增資完成后,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成為酒泉公司的股東,但不影響本公司對酒泉公司的絕對控股權。
2、本次合作對本公司當年及未來的財務影響尚不確定;
3、本公司將根據合作的持續進展情況進行后續披露。
一、合作概述
本次增資協議就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向酒泉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增加酒泉公司注冊資本達成合作協議。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受甘肅省政府委托管理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根據甘肅省政府《關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總體攻堅戰實施方案》、《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省級財政資金投資管理辦法》以及甘肅股權交易中心《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省級財政資金投資管理方案》的有關規定行使管理人職責。酒泉公司是甘肅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門協調會議辦公室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
本次合作不構成關聯交易,亦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1、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成立于
2、甘肅大禹節水(酒泉)有限公司(酒泉公司)成立于
三、增資協議主要內容
1、投資總額
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本次投資的總額共計2000萬元,大寫:貳仟萬元整。
2、增資價格
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審計報告》(瑞華甘審字【2015】 62010042號)為基礎,以每股凈資產為依據,2014年末公司凈資產142.265,221.01元,注冊資本10000萬元,每股凈資產為1.42元,雙方確認本次的股權增資價格為1.42元/股。
3、增資方式
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以2000萬元認購酒泉公司1408.45萬元的股本。其中1408.45萬元為注冊資本,591.55萬元計入甘肅大禹節水(酒泉)有限公司的資本公積。甘肅大禹節水(酒泉)有限公司目前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本次增資完成后,甘肅大禹節水(酒泉)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將增加至11,408.45萬元。
增資完成后酒泉公司的股權結構: (單位:萬元)
序號 |
股東名稱 |
出資額 |
出資比例 |
1 |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87.65% |
2 |
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8.45 |
12.35% |
合計 |
11408.45 |
100% |
4、資金支付:
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投資款應在本協議簽訂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存至酒泉公司。
5、資金用途
本次投資款應由酒泉公司用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事項,本次投資款的使用如果涉及與酒泉公司的關聯方進行交易時,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有權查閱該等交易的原始文件與付款憑證。該等交易應定價公允、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任何通過該等交易侵犯酒泉公司及其股東權益特別是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權益的情形,否則,酒泉公司應向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6、工商變更登記
酒泉公司、本公司應在本次增資的增資款繳納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登記。如因酒泉公司、本公司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導致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的股東權益受損(包括未按期完成工商登記導致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無法分配相應的股息),酒泉公司、本公司應就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的損失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7、業績承諾
酒泉公司、本公司向甘肅產業投資管理公司承諾:酒泉公司每年凈利潤增長不低于5%。酒泉公司的凈利潤均應以經各方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為準。
四、本次增資的審批情況
本次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以2000萬元人民幣參股酒泉公司,出資金額占酒泉公司2014年經審計總資產的5.96%,占本公司2014年經審計總資產的1.30%,因本公司是全資子公司酒泉公司唯一股東,本次酒泉公司增資事項需征得股東同意,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因披露交易”9.2條規定,本次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參股酒泉公司事項無需本公司董事會審批,本公司同意委派股東代表王棟與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東代表李曉安共同簽署對酒泉公司的《增資協議書》。
五、本次增資對公司的影響
1、影響:甘肅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是甘肅省政府設立并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通過參股創業投資基金和跟進投資的運作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甘肅省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產業、信息技術、先進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型煤化工、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酒泉公司是甘肅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通過雙方聯合有利于擴寬酒泉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資源配置,強化新產品研發,豐富公司的產品種類,增強公司的抗風險能力,符合雙方的共同利益。同時,本次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注入酒泉公司也將充分發揮省政府、社會資本以及專業投資機構等各方的專業能力與優勢,促進酒泉公司原有產業與新產品研發創新協同發展,并為將來的進一步擴充主營業務、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打下堅實基礎,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本次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對酒泉公司注資是首期投資,后續將根據酒泉公司業績增長情況連續扶持三至五年,這將為酒泉公司未來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2、風險: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按照有償扶持的原則在基金存續期內獲得投資回報,并在基金存續期屆滿后按照約定方式退出,未來可能存在因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酒泉公司不能實現預期效益,該基金提前退出或轉讓股權的風險。
五、其他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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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備查文件
雙方簽署的《增資協議書》
特此公告。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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