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公告ANNOUNCEMENT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禹節水”或“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關于公司 2017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為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降低資金成本,公司擬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本次擬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現將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董事會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對照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資格和條件,已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核查論證,認為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相關條件和要求。
二、本次公司 2017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概況
1、本次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
本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5.5 億元(含 5.5億元),具體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市場情況,在上述范圍內確定。
2、本次公司債券向公司股東配售安排
本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不向公司股東配售。
3、本次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公司債券的債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發行。
4、本次公司債券期限
本次公司債券的期限不超過3 年(含3 年),具體期限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資金需求情況確定。
5、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與主承銷商通過市場詢價協商確定。
6、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7、發行方式
本次債券以公開發行的方式發行,在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獲準發行后,可 選擇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資金需求情況確定,并按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的方式發行。
8、發行對象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對象為合格投資者。
9、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擔保方式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具體擔保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及市場情況確定。
10、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 24 個月內有效。
11、債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后,公司將根據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辦理公司債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三、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宜
根據公司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安排,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債券相關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關事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市場及實際情況具體制定本次公司債券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體發行規模、債券期限、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發行時機、還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設置公司贖回選擇權、是否設置公司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擔保事項、具體發行方式及申購方法、登記機構等關于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2、選擇債券受托管理人,簽署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及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3、代表公司與有關機構處理所有與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簽署所有相關協議及其他必要文件,并進行適當的信息披露等;
4、辦理向相關監管部門申請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審批事宜;
5、在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完成后,辦理本次公司債券的相關上市事宜;
6、 在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 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及有關監管部門等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東分配利潤;(2)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并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3)調減或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工資和獎金;(4)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
7、如監管部門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 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可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如有)對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作適當調整或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開展本次公司債券的發行工作。
8、本授權將自股東大會通過該議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所 有相關授權事宜辦理完畢之日止。
四、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實際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公司債券政策和公開發行條件,具備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資格和要求。本次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相關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工作效率。
五、備查文件
1、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議;
2、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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