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公告ANNOUNCEMENT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禹節水”或“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王沖先生的通知,王沖先生計劃自2018年1月16日起12個月內,以自有或自籌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計劃
1、增持人: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王沖先生。王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01,66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797,360,687股的1.18%。
2、增持目的:2017年公司緊緊圍繞“農村安全供水、農民污水治理、農業高效節水”的“三農三水”戰略布局,加快經營模式由EPC向PPP模式轉型升級,不斷擴大云南陸良首例社會資本投資農田水利改革試點項目示范效應,先后在云南、甘肅、天津、內蒙古、河北、安徽、寧夏等地復制、推廣、簽訂PPP項目框架協議超過200億元(框架協議均已公告)。同時公司圍繞產業鏈條全覆蓋的經營理念,通過整合內部資源,優化經營結構,形成了大禹研發、大禹資本、大禹制造、大禹設計、大禹工程、大禹智慧、大禹環保、大禹農業等八大業務板塊協同高效發展,為公司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2017年度公司在項目建設、科技創新、智能制造、團隊建設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經營成果。
2018年公司將積極響應國家“美麗鄉村”、“振興鄉村戰略”的政策號召,深入踐行公司“三農三水”的戰略布局,全面推進、落地實施PPP項目,充分以項目為基礎帶動公司八大業務板塊的全面協同高效發展。此次增持計劃基于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王沖先生對公司未來發展的良好預期和持續穩健經營的堅定信心以及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可,并使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結合,切實維護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3、增持方式:
根據資本市場情況,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
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5、擬增持金額: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王沖先生累計增持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500萬元。
6、擬增持股份的價格區間:本次增持將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擇機實施增持計劃,但當公司股票價格超過15元/股時,公司副董事長王沖先生將暫停增持。
7、增持計劃實施期限:自2018年1月16日起12個月內。同時增持不會在下列期限內進行:(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公司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則自原預約公告日期前30日起至定期報告實際公告之日的期間內;(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4)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8、增持人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在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短線交易等行為。
二、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等有關規定。
2、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3、公司將繼續關注王沖先生后續增持公司股份的相關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王沖先生關于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通知書
特此公告。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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